判決書上這兩個字,
彰化一名58歲王姓女子,去年八月到彰化鄉立藏書樓看書時,屢次被停止在館內吃工具和在圖書上塗鴉,別的她還因為感受很熱,要求藏書樓開寒氣多次被拒絕,女子不滿,居然當面怒罵館長,還在茅廁牆壁上,寫下草字頭以及三點水的變造文字,館長不堪受怒,一狀告上法院,法官審理後對罵人的女子判決拘役30天,得易科罰金翻譯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s://www.ttv.com.tw/news/view/10703200014300N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公司02-772609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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